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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东坪镇 乡镇税收协控联管办公室 税收协控及涉税信息管理办法
2021-12-16 15:12来源: 东坪镇人民政府

安化县东坪镇

乡镇税收协控联管办公室

税收协控及涉税信息管理办法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收征收管理质量和效率,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安化县人民政府《乡镇税收协控联管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域内涉税信息的采集、利用和相关税收征收管理等活动。

 

职责及流程

第一条  我镇纳入税控办涉税信息管理办法的单位有:安化县国税东坪分局,安化县地税二分局,东坪镇财政所,东坪镇国土资源所,东坪镇建设站,东坪镇房产管理所,安化县交通运输局东坪中心管理站及其它相关涉税单位。

第二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镇税控办的要求和标准做好涉税信息管理工作,确保提供信息的准确、完整、及时和有效。

第三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向税控办报送和处理相关涉税信息及履行相关职责:

1、财政部门。建立税收协控联管工作办公室日常联系和考核机制,制定有关考核办法;对全镇综合治税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协助国税、地税部门开展委托代征;针对协税护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会同税务、工商等部门提出解决方案,并向领导小组汇报;负责对税收协控联管工作机构经费的结算,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税务部门。对税收协控联管工作进行日常指导,依照税法有关规定,与镇税收协控联管工作办公室建立委托代征关系,制订委托代征业务操作规程,加强对代征站工作人员培训辅导;对镇税收协控联管工作办公室报告的纳税人不缴、少缴、拒缴税款及其他违反税法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每月向镇税控办提供征管数据。

3、工商部门。负责无证无照户清理及补办营业执照工作,及时提供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相关信息;协助国税、地税部门和镇税收协控联管办公室对漏征漏管户的清查工作,每月及时提供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等涉税信息。

4、镇房管所协助镇税收协控联管工作办公室采集么房出租及经营性用房出租信息;每月向镇税控联管工作办公室提供房屋买卖交易信息和房屋产权办证情况,未出具契税及地方税收完税证明的,一律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在每月5日前向镇税控办报送代征税收报表。

5、交管所。提供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的企业成立、注销、变更信息,提供道路、桥梁改造工程信息,积极提供交通运输方面信息。在每月5日前向镇税控办报送代征税收报表。

6、国土资源所。于每月终了后5日内,向税控办报送土地平整项目、土地使用证发放、土地租赁登记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产资源使用权出让、转让信息及采矿许可证发放情况等涉税信息报表;负责向税务部门提供土地使用相关情况,提供全镇范围内土地拍卖及转让情况;协助国、地税和代征工作站对漏征漏管户的清查工作;做好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的委托代征工作。

7、镇重点工程建设单位、镇建设站、东坪场工业新区、镇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领导机构及时提供工程承揽、中标工程招标项目资料、项目合同备案信息;协助提供全镇范围内建设项目开工时间、开工面积、工程造价等情况;掌握市镇及园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企业涉税信息;配合国地、税宣传税法,提高纳税意识;协助国、地税和代征工作站对漏征漏管户的清查工作,解决税收征收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在每月5日前向镇税控办报送涉税信息报表。

8、其他单位、各线。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税控办的有关规定,报送相关涉税信息。协助税务部门处理涉税违法行为。

第四条  税控办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各类涉税信息整理归类上报县税控办并移送相关税务机关。

第五条  税务机关在月度终了十个工作日内将税款征收情况反馈到镇税控办。

第六条  镇税控办在月度终了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税款的收缴情况反馈到各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