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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坪镇2023年内设机构职能
2023-04-26 16:42来源: 东坪镇人民政府

1.党政办公室。协助镇主要领导处理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党委、政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宣传工作;负责对村(社区)及各部门的综合考核;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机关水电、办公用房调配、公车管理;镇长热线处理等工作。

联系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档案馆、县融媒体中心、新华书店

2.党建办公室。负责本镇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工会、老干、科协、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

联系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机关养老保险等干职工人事业务)、县委党校、县妇联、县科协、总工会。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编制经济社会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推进工业经济、农业产业发展等工作;负责茶产业、中药材产业;负责招商引资工作;重点项目调度和企业营商环境管理;负责交通公路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统计工作;负责个私协工作;对接商务、发改、科工、电力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财税工作

联系县统计局、商务局、发改局、科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金融办、县工商联、县供销联社、县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县中医药健康产业中心、县茶旅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国网安化供电公司、梅山城投公司、邮政集团安化分公司、电信安化分公司、移动安化分公司、联通安化分公司、县石油公司、县烟草局。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镇区和街道社会事务管理、镇机关日常事务、教育、市监、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疫情防控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接待工作、食堂后勤管理。

联系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教育局、县市监局、卫健局、医保局、县计生协会县疫情防控防治指挥部、县红十字会。

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自然资源(不含林政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村镇规划建设、城市(村镇)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联系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县征拆办、县安居办、县田长办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反诈骗、禁毒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交通领域顽瘴痼疾整治等方面的工作;协调公安、交警、司法、基层法庭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灭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禁毒办)、县交警大队、县森林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信访局、县金融办(非法集资)、县法制办、县消防大队。

7.财政所。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政策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收;负责镇机关和镇直单位财务管理与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对政策补贴资金发放进行监督;负责村账镇管业务和村级财务监督,推行村级账务政府购买服务。

联系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审计局、县公积金中心、人民银行安化支行。

8.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本辖区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国土、规划、生态环境、村镇建设与管理、水利(含资江流域禁渔)、农业(含农机畜牧水产、动物防疫)、文化旅游文电体育、卫生、安全生产、林业等方面的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协助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东坪镇中心城区区域内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配合县级执法部门做好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和涉及跨镇域的执法活动。

9.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社区建设、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服务性、技术性工作。

联系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文旅广体局、县文联。

10.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民负担监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工作;负责大农业工作(含种植养殖业、林业(含林政资源管理)、畜牧兽医水产渔政、森林防火巡查宣传、秸秆禁烧、土地流转);负责农机农技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等工作;负责水利、资江流域禁渔日常管理;移民事务管理;农业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自然保护区畜禽退养工作;负责统战工作

联系县委统战部、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县农机事务中心、县林长办、县河长办、县侨联。

11.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党务、政务、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党务、政务、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政策补贴资金发放;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工作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联系县行政审批局。

12.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

联系退役军人事务局。

13.纪委。负责全镇纪检监察工作(含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纪律检查和监察职责;负责共青团工作。

联系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团县委、县经开区

14.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人居环境整治、驻村帮扶等工作。

联系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居办、县产业办)、县驻村办、县易地搬迁联席办。

15.武装部。负责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实施战争动员的组织基础,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

联系县人武部。

16.工作专班。1)产业项目建设专班;(2)乡村振兴专班;(3)创文巩卫专班;(4)耕地保护专班;(5)财源建设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