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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溪镇简介
2021-07-28 00:00来源: 未知来源
柘溪镇建于1990年,位于资水中游、安化县中部偏西,东、北与东坪镇相连、西与马路镇接壤、南与南金乡相邻,镇区离安化县城西8公里,是一个集移民区、库区、城郊于一体的小镇,是安化县城的卫星镇、联系柘溪库区的枢纽。总面积142.53平方公里,下辖3个社区、6个行政村,总人口1.8万余人。时值我县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县”之际,镇党委政府决定依托柘溪优质的山、水、生态资源与环境,主打“乐在水上”和“养在山里”产品体系,将柘溪建设为集养生度假、生态休闲、文化休闲、水上游乐、科普教育、户外运动、乡村旅游于一体的全域乐养旅游度假区,将率先成为全域旅游示范镇与龙头镇。

职能职责:

1.党政综合办

工作职责:1、负责文件、报告等文字材料起草工作;2、负责文件收发、上传下达及会议会务;3、负责热线管理、来访群众登记、回复;4、负责档案、公章、公车和机关管理、年终绩效考核工作和政府采购工作;5、定期完成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工作;6、完成上级主管单位安排交办的工作任务;7、完成党委政府安排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站(驻村办)  

工作职责:1、负责全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管理,指导全镇党组织设置和调整工作;2、负责指导各村(社区)做好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3、及时完善党统系统、党员年度统计,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党费收缴;4、做好远程教育和各级党建迎检工作;5、负责办理干部职工人事、工资、档案、考核、统计等相关工作;6、完成上级主管单位安排交办的工作任务;7、完成党委政府安排交办的其他工作。

3.扶贫站(易地搬迁办) 

工作职责:1、负责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档案管理、信息维护、动态管理;2、指导督促国家各项扶贫政策的具体落实,3、负责全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建设管理等工作;4、完成上级主管单位安排交办的工作任务;5、完成党委政府安排交办的其他工作。

4.重点项目办(交通办、支高办) 

工作职责:1、完成全镇重点项目建设任务;2、重点完成完成官新高速、东渠公路实物量测量与项目征地拆迁相关前期工作,优质高效完成县支高指挥部下达的任务,为重点交通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3、负责重点交通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处理;4、协助上级公路交通部门做好镇内公路设计、测量和防线工作,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各类交通事故,排查全镇交通安全隐患,维护交通秩序;5、完成上级主管单位安排交办的工作任务;6、完成党委政府安排交办的其他工作。

5.财政所(村账镇代管中心)  

工作职责:1、履行财政、会计核算、公有资产管理等管理职能;2、负责全镇预算决算编制管理和预算内外收入支出的组织管理;3、组织协调税收收入、涉农资金发放;4、建立财务会计制度、执行财经政策,做好村账镇代管工作;5、完成全年税收工作任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确保政府正常运转;6、完成上级主管单位安排交办的工作任务;7、完成党委政府安排交办的其他工作。

6.农业农村办(创卫办、人居办、产业办、生态环保办、河长办)

工作职责:1、负责全镇人居环境整治,完成创省卫验收工作;2、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维护,与相关执法部门一起打击各类污染破坏环境行为;3、负责指导镇内粮食、茶叶、中药材、小水果、畜禽养殖等农业产业化建设和发展;4、落实河长制工作制度,做好江、河、溪和水库环境卫生维护,及时发现和治理各类河湖“四乱”现象;5、做好G536道路沿线、库区柘溪段和柘溪境内村(社区)环境卫生维护工作;6、完成上级主管单位安排交办的工作任务;7、完成党委政府安排交办的其他工作。

7.经济发展办(招商办、科工办、电力办、茶旅办、食安办)

工作职责:1、负责做好本镇经济发展统计等工作,做好资料归档管理;2、负责优化招商和经济发展环境,积极做好招商引资服务;3、完善柘溪口工业园要素保障,积极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开工,为雪峰湖乡村公路、驿站等项目建设做好服务工作;4、负责全镇企业项目建设,积极完成上级经管、统计、科工、电力、招商、茶旅与中医药健康产业等对口单位安排交办的各项工作,促进辖区内企业加快转型升级;5、完成党委政府安排交办的其他工作。

8.综治办(扫黑办、禁毒办、信访办)

工作职责:1、负责做好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反邪教、扫黑除恶、民调、信访维稳等工作;2、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部门单位批转与交办的信访事项,向镇属各部门单位交办、转办、督办有关信访案件,并督导有关案件落实情况;3、及时化解全镇各类矛盾纠纷,控制群体性上访和入京进省赴市等非正常上访;4、时刻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种涉黑涉恶涉乱等违法犯罪及阻工扰工、强装强卸行为,为招商引资和重点工程建设提供最佳环境;5、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辖区治安环境,指导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6、积极开展“平安乡镇”“三无乡镇”、“三无村”创建工作;7、完成上级主管单位安排交办的工作任务;8、完成党委政府安排交办的其他工作。

9.民政所(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站)  

工作职责:1、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民政及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方针、政策;2、救助落实全镇特困户、受灾户、残疾人及特困高龄老人的救助;3、做好灾情收集上报,及时做好救灾、救济和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4、做好拥军优抚、优待抚恤工作;5、负责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弃婴孤儿收养和赡养老人纠纷调解等相关工作;6、负责全镇残疾证申请与办理、残疾人相关优惠政策落实、残疾人教育就业、残疾人康复和维权等工作;7、完成上级主管单位安排交办的工作任务;8、完成党委政府安排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卫计办(卫计综合执法监督所)

工作职责:1、负责落实生育调节、计生家庭扶助、计生宣传教育和健康服务等工作;2、及时完成县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指标,做好计生服务站工作,确保年终考核进入先进行列;3、完成县下达献血工作指标;为群众办理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等相关证件;4、完成上级主管单位安排交办的工作任务;5、完成党委政府安排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劳务站

工作职责:1、负责辖区内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2、负责辖区内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及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管理和服务;3、负责劳动就业服务,失业证办理和失业保险申报和劳动保障相关统计汇总工作;4、完成农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5、完成上级主管单位安排交办的工作任务;6、完成党委政府安排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城建办(建设站、文化站)

工作职责:1、负责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全镇范围建筑工程的查违控违管理及公租房项目建设等工作;2、做好房屋鉴定和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申报与管理工作;3、负责办理镇内所有建筑项目的规划报建手续,按程序办理建设用地有关手续;4、负责本辖区征地拆迁、划拨、转让、出让管理工作;5、做好村镇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负责镇域内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的保护;6、完成上级主管单位安排交办的工作任务;7、完成党委政府安排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应急办

工作职责:1、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食品消防安全、突发和应急事件管理等工作;2、负责各类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水陆交通安全、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无人员伤亡;3、完成上级主管单位安排交办的工作任务;4、完成党委政府安排交办的其他工作。

14. 驻村干部

工作职责:1、宣传党和国家在农村各项政策法规,传达镇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2、抓好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提高村级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确保班子协调顺畅运作。3、帮助理清所驻村发展思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完善村级基础设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4、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开展农村素质培训,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积极引导、扶持村内企业发展,全面做好服务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联系1-2户困难户。5、推进平安农村和三无村建设,协助村干部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做好信访、上访人员的疏导、化解和说服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协助村干部抓好党建、扶贫、人居环境、移风易俗、乡风文明、村规民约、项目建设、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等工作,做到党务工作规范、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村务财务规范、公开。7、完成党委政府安排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