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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口镇综和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主体公示
2024-03-06 14:19来源: 未知来源

  平口镇综和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主体公示

  安化县平口镇人民政府是县人民政府的下一级基层组织,为正科级。

  平口镇政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本镇综合行政执法的有关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全镇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负责全镇市政及设施、园林绿化、环卫、渣土、广告、亮化等行业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职权。

  (三)负责镇区环境卫生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镇区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镇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渣土的管理和指法工作;负责镇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管和考核工作;负责对清扫保洁公司的考核监管。

  (四)负责镇区城市公共市政设施、亮化设施、园林设施和绿化的规划设计、建设维护、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五)负责全镇建筑垃圾与渣土、户外广告设置、公共区域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垃圾清运、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镇查违、控违、拆违的行政执法工作。

  (七)负责在全镇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1、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职权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第三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并应当赔偿:(一)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二)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

  2、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职权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第四十条: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3、受委托开展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

  职权依据:《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4年11月26日修正)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监察员,按照本条例规定和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第三十九条: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将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委托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将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

  4、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

  职权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第三十七条: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村庄、集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乡级人民政府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5、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违法行为的处罚

  职权依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16年12月2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经营规范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对食品摊贩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食品摊贩未按照要求保存进货票据或者相关凭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食品摊贩经营禁止经营的食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处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平口镇执法人员公示

  平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花名册

姓  名

性  别

职  务

执法证编号

联系方式

张国红

队  长

18080396660

13973726368

刘承刚

副队长

18080396661

13973736050

李  剑

副队长

18080396662

18711769660

夏岩民

队  员

18080396663

13762711678

谌顺光

队  员

18080396664

15673760634

邓湘云

队  员

18080396689

15673760634

尹淋慧

队  员

18080396665

13786746543

夏伟平

队  员

18080396666

15869756789

张  利

队  员

18080396690

13637376636

贺亚洲

队  员

18080396691

18524536821

胡毅勇

队  员

18080396688

15197761187

封宇鹏

队  员

18080396683

13508456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