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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化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1-04-20 15:47来源: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AHDR-2021-01003
安政办发〔2021〕11号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化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局办、直属机构,有关垂直管理单位:
《安化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原《安化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安政办发〔2018〕11号)同时废止。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