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流动党员的一封信
致全县流动党员的一封信
全县流动党员同志们:
你们好!
“鸿雁长飞故乡远,组织千里传真情”。你们肩负着家庭的重担,背起重重的行囊,带着浓浓的乡情,在外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用双手和汗水奋力逐梦,处处彰显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闪亮风采。儿行千里“母”担忧,作为一名党员,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更是光荣的政治责任。为了便于您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我们结合“五个兜底”管理要求,发出如下倡议:
一、流而有家,主动报到“亮”身份。无论您是流入、还是流出安化县,全国各地的党组织都是您的“流动之家”。如果您的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不固定,且连续6个月不能线下参加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活动,请向所在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和外出所在地党组织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再到组织关系所在乡镇党委办理《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并参加组织生活;如果您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或在外地购房、婚嫁、定居的,请按规定将您的组织关系转移至工作单位或现居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如果您是流入党员,请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到我们的流入地党组织报到,联系党建专干帮助您登记信息、找到组织。
二、流而有学,接受教育“强”党性。无论您身处何地、在何岗位,请您自觉接受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的“双向共管”。通过“学习强国”“红星网”“益村”APP、“安化党建”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平台,积极参加在线教育学习;利用春节返乡时期,积极参加农村党员冬春训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月按时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并以打电话、发微信等方式,向党组织“一对一联系人”报告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并提出宝贵意见。请您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九条的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三、流而有为,心系安化“谋”发展。作为一面“流动的旗帜”,希望您铭记党员身份,充分发挥流动党员长期在外、见多识广、思想活跃等优势,在党的建设、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开展建言献策活动,有效凝聚流动党员智慧,为安化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对于流入党员,诚挚希望您把安化县当作自己的“第二故乡”,关心安化、热爱安化、扎根安化、奉献安化,立足岗位履职担当,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积极参与到安化经济社会发展中来,争当安化文化的“传播者”、绿色环境的“守护者”、乡村振兴的“推动者”、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为安化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智慧、注入更多动能。
“隔山隔水不隔情,离家离乡不离党”。我们坚信,党旗到哪里都能高高飘扬,党徽在哪里都能熠熠生辉。不论您是流出党员还是流入党员,期待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动亮出身份,积极融入流入地组织管理,投身到党的伟大事业中。
祝愿你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中共安化县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28日
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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