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图标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平台 > 梅城镇
索 引 号: 00649497X/2021-1459885 责任部门:梅城镇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1-09-20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转发《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和 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20     信息来源: 梅城镇     浏览数: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和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局办、直属机构,各垂直管理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及作息时间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及要求

(一)中秋节放假时间: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二)国庆节放假时间: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三)加强值班工作。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疫情防控、安全、稳定、保卫、森林防火等工作,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实行主要负责同志带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各单位中秋节、国庆节值班安排表请分别于9月18日和9月30日下班前报县政府办值班室(电话:7224424,联系邮箱:3271600880@qq.com)。

(四)明确纪律要求。节假日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县外出,必须向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和县政府办值班室报备。

二、作息时间调整

(一)从10月1日起执行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办公   8:00—12:00

下午办公   14:30—17:30

(二)考虑市民之家政务服务大厅和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特殊性,冬季作息时间统一调整为:

上午办公   9:00—12:00

下午办公   13:00—17:00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

打印[打印] 收藏[收藏] 纠错[纠错] 关闭[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