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政办公室
协助乡领导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委、人大、政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综合考核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
2.党建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推进工业经济、科工、科技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立项争资、项目建设工作;负责水利(河长制)、防汛工作;负责工业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园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
4.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民族宗教、统战、侨务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挂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村镇规划、村镇建设、村镇管理、农村建房、耕地保护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协助执法大队相关执法工作。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校车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执法大队相关执法工作。
7.财政所
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收;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监督,推行村级账务政府购买服务。
8.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本辖区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规划、生态环境、村镇建设与管理、水利、农业(含农机、畜牧水产、动物防疫)、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林业等方面的日常执法、巡查活动和案件线索交办。
9.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
协助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工作,具体负责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民族宗教、侨务等方面的公益服务性、技术性工作。
10.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协助经济发展办公室的工作,具体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防汛技术指导;负责公路交通、农业、移民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农业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工作;承办农民负担监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畜牧兽医水产渔政、水利、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协助执法大队相关执法工作。
11.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
协助党政办公室工作,负责党务、政务、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党务、政务、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村综合服务工作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12.退役军人事务站
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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