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大福镇政府大院
办公时间:冬季8: 30-12: 00 14: 00-17: 30 (工作日)
夏季8: 30-12: 00 14: 30-18: 00 (工作日)
负 责 人:尹波
办公电话:0737-7662351
传 真:0737-7662351
电子邮箱:2214485289@qq.com
二、职能职责
大福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镇党委的决策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全镇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镇内社会秩序,保障本镇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等;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7个镇党政机构职能职责
镇党政办公室
负责党委、政府工作的综合协调管理;负责人大、政协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考勤、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绩效考核、热线问题处理等工作。
镇党建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挂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办牌子)
负责协调推进科技、工业经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方面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企业营商环境协调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农业机械、畜牧兽医、水利、农民负担监督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农村交通公路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教育、敬老院管理、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社区建设、民族宗教、侨务、校车安全、卫生健康、疫情防控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自然资源(含林政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
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防汛抗旱、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镇财政所
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政策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国有集体资产与债权债务管理、镇机关和镇直单位财务管理与政府采购、村级财务监管等工作;组织协调收入征收;负责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职责
负责国土资源、生态环境、规划建设、计划生育社抚费征管、动物防疫、农林水等方面的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负责镇区南北两个农贸市场的管理和镇区秩序。
4个镇事业单位职能职责
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协助社会事务办工作,具体负责承办民政、社会救助、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公益性、服务性、技术性工作。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工作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协助经济发展办工作,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畜牧兽医、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河长制工作,森林防火日常监管、涉农技术推广、动物防疫、科协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农田水利畜牧项目的争取,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
镇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党务、政务、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党务、政务、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工作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
镇党政办公室设镇政府办公楼三楼。
镇党建办公室设镇政府办公楼三楼。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设镇政府办公楼二楼。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设镇政府办公楼五楼。
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设原镇国土所。
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设镇政府办公楼二楼。
镇财政所设镇政府办公楼三楼。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原财政所。
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设原镇财政所业务大厅。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设原镇林业站和老水管站。
镇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设镇政府原政务大厅。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设原镇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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