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一)从10月1日起执行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办公 8:00—12:00
下午办公 14:30—17:30
(二)考虑市民之家政务服务大厅和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特殊性,冬季作息时间统一调整为:
上午办公 9:00—12:00
下午办公 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