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TR-2023-00001
冷政发〔2023〕6号
冷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冷市镇2023年粮食种植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村(社区)、镇直(属)各部门:
《冷市镇2023年粮食种植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冷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
冷市镇2023年粮食种植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落实粮食生产党政同责,促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研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决稳住农业基本盘,以恢复和发展双季稻生产、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为重点,以推进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早专晚优”绿色高质高效模式、遏制耕地抛荒为抓手,加快推进我县粮食生产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实现粮食生产稳面积、稳产量“双稳”目标。
二、工作目标
全年水稻栽种面积16970亩,其中早稻3240亩,中稻10340亩,晚稻3390亩,集中育秧2430亩,旱杂粮11810亩,粮食作物种植总面积28780亩。
三、工作重点
(一)稳住粮食播种面积。加大机械化育秧大棚建设力度,确保双季稻示范片耕地抛荒、水稻直播和“双改单”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集中育插秧社会化服务主体稳步壮大,水稻现代化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充分利用旱土、高岸田、天水田、渗漏田等发展旱杂粮、种植旱稻等。新发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1000亩,积极发展红薯、玉米、荞麦等旱地作物间作套种,进一步增加旱粮面积。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千方百计确保水稻生产功能区至少种上一季水稻,严格杜绝水田抛荒。对严格管控区不适合种植口粮水稻的耕地,引导大力发展饲料用粮、工业用粮和旱杂粮,增加大口径粮食生产。
(二)提升粮食单产水平。实施“藏粮于技”战略,挖掘高产品种的增产潜力,开展新品种适应性试验示范,引导农户和新型主体选择适宜栽培的良种,防范常规自留品种种性退化带来的产量风险。加强粮食关键技术集成组装和示范推广,推广以产定苗、以苗定肥,促进粮食大面积均衡增产。合理搭配早晚稻品种,确保晚稻安全齐穗,避免生育期不适带来的生产风险;推广适时早播,落实晚稻稳产促高产物化技术,提高双季稻安全生产水平。推广合理密植,适当增加用种量,确保水稻丰产必需的基本兜和基本苗。采取有力措施遏制直播,特别是坚决遏制晚稻直播,有效利用温光资源,降低除草剂用量,防范寒露风危害。
(三)加大社会化服务力度。加强对小农户的服务,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工厂化育供秧、机械化作业、统防统治、仓储烘干及稻米加工销售等低成本、优品质、高效益的全程社会化服务。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引导农机大户、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为周边农户提供代耕、代插、代收、代防、代烘等专业化服务,解决散户缺机械、缺劳力等问题。
(四)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持现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实施功能区用途管制,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快粮食功能区划定和建设,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成设施完善、土壤肥沃、技术先进、机制健全的高标准现代化粮食生产核心区域。严禁耕地抛荒,凡出现集中连片抛荒5亩以上的村,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五)加强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管理。加大粮食质量安全速测筛查力度,认真履行闭合式监管责任,牢牢守住粮食质量安全底线。根据省、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我镇2023年粮食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和《安化县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要求,完成水稻镉含量定性监测任务。
四、工作举措
(一)严格落实粮食双稳工作九条措施
1.党政同责保“双稳”。稳早稻面积是实现粮食“双稳”目标的关键。实行镇级领导包村、包种粮大户责任制,联系村的镇级领导要督促和指导村落实粮食生产,特别是早稻生产面积,必须严格按照下达任务落实播种面积。
2.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保“双稳”。支持服务关键和薄弱环节,大力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紧紧围绕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及推进粮食优质品牌增值、增加农民收入为主要目标,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工厂化育供秧、机械化作业、统防统治、仓储烘干及稻米加工销售等低成本、优品质、高效益的全程社会化服务。
3.开展双季稻轮作保“双稳”。围绕粮食生产面积“只增不减”,产量维持较高水平、品质进一步优化要求,加快优质粮食产业开发,着力打造一批绿色化、优质化、订单化生产基地,集成推广一批“全环节”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打造一批“全链条”产业融合模式,创建一批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培育一批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4.治理抛荒撂荒与“非粮化”保“双稳”。镇境内高速公路、国省县主干道可视范围内和高标准农田建成区,不能出现抛荒撂荒现象,其他区域要杜绝5亩以上连片抛荒。村辖区内主干道出现耕地抛荒撂荒连片2亩以上,对驻村干部和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和追责处理;
5.推动严管区结构调整保“双稳”。按照“宜粮则粮、宜菜则菜、宜瓜则瓜”的原则,引导严格管控区种植玉米等旱粮作物,因地制宜让能种粮的区域全部种上粮食。
6.推广低吸镉品种、优质品种保“双稳”。安全利用区中的集中推进区必须全部推广低吸镉品种。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
7.农业保险保障保“双稳”。积极保障水稻规模种植户收入的稳定,增强其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动双重风险的能力。
8.严格绩效考核保“双稳”。将粮食生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内容。对未完成早稻生产任务、出现抛荒撂荒受到上级追责问责的,除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扣分以外,追究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所有涉粮补贴资金,按计税面积和实际种植面积全部下拨乡镇,由乡镇统筹安排,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的要求发放,所有补贴资金要重点支持种粮大户。
(二)严格执行遏制耕地抛荒十条政策
1.坚决落实“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的财政补贴政策。对下列情形,不予发放耕地地力补贴:
(1)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除稻鱼模式种了一季水稻的耕地);
(2)已作为林地的耕地;
(3)成片粮田已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
(4)非农业征(占)用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5)当年抛荒的耕地和常年抛荒的耕地;
(6)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
(7)质量达不到耕地条件的耕地。
2.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抛荒的,由村组集体组织流转给种植农户,恢复耕种,不支付流转费。
3.对农户外出创业弃耕的耕地,或不愿意委托代耕代种、弃耕抛荒的,由村组集体书面告知承包户在合理限期内恢复耕种,逾期未恢复耕种的,由村组集体组织通过合法程序代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4.对通过土地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单位或个人(受让方)弃耕抛荒的,由村组等集体组织(发包方)责成承包方(流出方)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收回流转的耕地并负责落实复耕。
5.对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内不用而又可耕种并收获的,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经营主体及时复耕复种,或者通过合法程序由原耕种该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
6.对因污染或耕种条件较差而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或改善耕种条件的抛荒耕地,要因地制宜,按照“宜粮则粮、宜特则特”的原则,指导农户或经营方选择适宜的农作物种植。
7.对于缺乏劳动力但耕种意愿较强的,由乡镇或村集体组织引入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其实施代耕代种等托管服务。
8.对于因工程项目建设造成农田基础设施损毁的,按照“谁损毁、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督促建设单位限时恢复农田基础设施,满足农作物生产条件。
9.对原为水田现不宜种水稻的弃耕抛荒农田,指导科学调整种植结构,发展早粮作物和高效经济作物。
10.加强抛荒耕地治理调度,各村组要逐级调查核实抛荒耕地数量,建立抛荒耕地治理专项台账,因地制宜制定治理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员抓好措施落实。村辖区内主干道出现耕地连片2亩以上,按有关规定对驻村干部和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和追责处理;乡镇辖区内主干道出现耕地连片5亩以上,按有关规定对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问责和追责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体系。严格落实书记抓粮食生产的责任制,各村要落实主体责任。
(二)加强技术服务,强化科技支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建技术指导组,制定技术指导方案,开展多层次、多类型技术培训,确保技术落实到田到户。对种粮大户进行“一对一”联系指导服务,帮助种粮大户解决实际问题,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
(三)严格绩效考核,加大奖惩力度。对粮食生产实行从严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对未完成双季稻生产任务、抛荒撂荒情况严重的村,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附件1:冷市镇2023年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冷市镇2023年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表
|
各村(社区)
|
水稻种植面积
|
早稻集中育秧
|
旱杂粮
|
粮食生产合计
|
|
早稻
|
晚稻
|
一季稻
|
合计
|
全镇合计
|
3240
|
3390
|
10340
|
16970
|
2430
|
11810
|
28780
|
南华村
|
300
|
350
|
726
|
1376
|
260
|
1260.8
|
2636.8
|
文昌村
|
300
|
320
|
591.4
|
1211.4
|
260
|
266.4
|
1477.8
|
冷家嘴社区
|
210
|
210
|
329
|
749
|
180
|
718.8
|
1467.8
|
家兴社区
|
300
|
300
|
861
|
1461
|
260
|
1486.7
|
2947.7
|
金湖村
|
320
|
320
|
600
|
1240
|
240
|
998
|
2238
|
高桥村
|
280
|
280
|
743
|
1303
|
160
|
1124.6
|
2427.6
|
金阳村
|
120
|
120
|
440.2
|
680.2
|
80
|
703.7
|
1383.9
|
马桥村
|
260
|
320
|
410
|
990
|
200
|
426.2
|
1416.2
|
大苍村
|
190
|
190
|
645.6
|
1025.6
|
120
|
345.2
|
1370.8
|
大桥水社区
|
200
|
200
|
1020
|
1420
|
120
|
406.7
|
1826.7
|
梁家社区
|
180
|
180
|
580
|
940
|
120
|
553.2
|
1493.2
|
胡家村
|
160
|
160
|
696.3
|
1016.3
|
100
|
357
|
1373.3
|
陶竹村
|
220
|
220
|
502
|
942
|
180
|
471.8
|
1413.8
|
玉新村
|
100
|
100
|
781
|
981
|
60
|
320.9
|
1301.9
|
东庄坪村
|
100
|
100
|
694.5
|
894.5
|
60
|
695
|
1589.5
|
董家村
|
0
|
0
|
430
|
430
|
0
|
950
|
1380
|
琵栗村
|
0
|
0
|
290
|
290
|
0
|
725
|
10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