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全县“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成效,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益机417号)有关部署和市整治办《益阳市“戴帽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县整治办《安化县“戴帽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经镇党委政府决定,自9月1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帽工程”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为期4个月的集中治理,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骑乘人员头盔佩戴意识,显著提升摩电安全防护水平,明显减少摩电交通事故,减轻事故伤亡后果。力争到2021年底,全镇道路摩电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
二、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9月15日前,由镇整治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和集中宣传等工作,迅速掀起舆论声势,营造整治氛围。
(二)集中治理阶段。11月30日前,组织全面开展源头清理、路面管控等工作,通过密集开展联合执法、案件办理、检查督办、新闻报道等各种方式,系统深入组织推进,始终保持整治张力。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25日前,组织开展“回头看”,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补短板漏洞,完善手段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安化小淹”微信公众号,集中开展“戴帽工程”主题报道活动,迅速掀起宣传高潮。利用学校、摩电销售点、集中停放点、村(居)服务活动中心宣传橱窗、“村村响”等各种窗口建立“戴帽工程”宣传阵地,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度。加强教育劝导,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路面查获的违法摩电骑乘人员一律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坚持专群结合,动员机关、团体、村(社区)、学校等单位工作人员、农村“两站两员”以及志愿者上路开展宣传劝导。
(二)发挥主体作用
镇中心学校负责发动全镇各中小学校、高中、幼儿园落实本方案。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致信全体学生及家长,号召驾乘摩电自觉佩戴头盔,规范行停秩序。督促完善“家校警”共治机制,强化学校门口头盔检查记录和劝导教育。建立通报警示制度,定期发布校级、班级头盔佩戴情况通报,督促家长、学生养成佩戴头盔习惯。
镇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负责督促全镇各加油站限制为无牌无证、未配备头盔的摩电提供加油服务。
镇市监所负责清查生产销售源头。主动搜索发现生产销售非法改拼装车、非标车以及买卖、伪造、变造号牌(证件)等违法犯罪线索,清理整顿非法摩电流通渠道、存储仓库、维修门店等,督促落实带盔销售。
镇派出所负责联合交警部门开展交通顽瘴痼疾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对未佩戴头盔的摩电驾乘人员、摩电非法改装伞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开展联合执法。
组织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监所、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从规范经营行为入手,限制为无牌无证、未配备头盔的摩电提供加油、维修等服务。以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工厂为重点,严格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门卫提示和日常安全检查考核制度,督促职工使用合法摩电上下班,并按规定佩戴头盔骑行。以G536沿线、老街、工厂、集市、学校、住宅小区周边等摩电出行密集路段,摩电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为重点,加强交通违法行为现场执法,从严查处摩电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载人、加装伞具等六类重点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当前全县实施“戴帽工程”已进入从量变到质变、积小胜为大胜的关键期,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毛伟明省长“多管齐下、多策并举、做好源头防范和事故预控”的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戴帽工程”作为“生命工程”“一把手工程”,切实抓住、抓紧、抓实,以决战决胜的姿态,从严从速组织实施,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二)切实强化组织推进。镇整治办要充分发挥“牵头统筹、协调推进、督办落实”的功能作用,明确相关部门、村(社区)及学校、企业等单位实施“戴帽工程”的工作责任,细化具体任务,严格按本方案落实到位,
(三)切实加强检查督办。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对照本方案和《全省“戴帽工程”专项行动考评细则》(见附件)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整治成效。镇整治办将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隐患突出的村(社区)、镇直部门单位,将视情采取提醒、约谈等问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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