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TR-2023-00002
马路镇人民政府
安化县交警三中队
关于进一步加强镇区街道秩序的通告
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升马路镇镇区人居环境品质和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马路镇镇区街道秩序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马路镇镇区街道,仙娘路—东风路—云峰路(鲁明石化加油站—云台山大酒店)、建新街、环狮路(含消防通道)。
二、整治时间
从2023年7月25日起
三、整治重点
(一)市场经营秩序
1. 镇区沿街商户一律坐商归店。严禁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不得在店外摆卖和堆放销售商品;严禁占用镇区道路、人行台阶和公共活动广场随意摆设摊点。
2. 马路镇镇区内未租用沿街铺面的商户、外来流动商户和农户可在马路镇石燕坪农贸市场等合法安全的场所销售,严禁占道经营和流动经营。
(二)道路交通秩序
1、整治重点
(1)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2)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3)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载人:
(4)机动车超员、超载、超速;
(5)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6)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伞具;
2、处理政策
(1)在整治行动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将一律严格处罚;
(2)对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或有饮酒、醉酒驾驶行为的,一律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
(3)在整治行动期间,对积极主动消除交通违法行为未造成后果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从轻处理,情节轻微的,免予处罚;
(4)在整治行动期间,对不服从现场管理,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人居环境卫生
1. 镇区内必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在门外随意设置灶头、拖把池,放置潲水桶、垃圾箩(桶)、拖把、扫把、垃圾撮等行为;严禁在门前屋后、街道、广场巷子等乱丢垃圾、乱堆杂物废旧物品、乱倒污水、乱贴广告等。
2. 严禁在镇区街道两侧、活动广场、门前屋后乱搭乱建遮阳网、铁皮棚、彩钢棚等建筑、构筑物以及各类棚亭等设施。
四、相关要求
1. 请各广大群众和商户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日前自行整治到位。
2. 从2023年8月1日起,镇人民政府将组织执法、公安、交警、城建、市监、应急等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关各村(社区)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
3. 经告知逾期未按标准整改或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镇人民政府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给予停业整改、拆除、罚款等相应处罚。
特此通告。
马路镇人民政府
安化县交警三中队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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