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安 林罚决字[2024]第06001号
被处罚人姓名: 邓** 性别: 男 出生日期: 19**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43*************
工作单位: 现住址: 安化县奎溪镇********
被处罚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单位地址:
经查明,2023年3月奎溪镇************为修建房屋,超使用林地手续面积(2022年12月22日办理了180平方米农村居民建房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安林地许准[***]***号)),将奎溪镇************的林地毁坏。经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勘验鉴定,毁坏林地面积1121平方米(折算亩面积1.68亩),地类全为乔木林地,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毁坏范围具备林业生产条件。
上述事实,主要由下列证据予以证明(证据采信理由):
证据一:(证据名称)当事人的询问笔录、旁证询问笔录。
证 明:当事人的违法主体资格及没有办理征占用林地批准手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事实。
证据二:(证据名称)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照片、现场示意图。
证 明:当事人已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事实。
证据三:(证据名称):当事人的鉴定结论书。
证 明:当事人擅自毁坏林地的面积、地类、森林类别、毁坏程度。
证据四:(证据名称) 农村居民建房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安林地许准[****]***号)复印件。
证 明: 当事人已办理的使用林地手续面积。
证据五:(证据名称)村委证明材料。
证 明:当事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林地权属。
本案适用的法律及理由(依据选择理由):其一,关于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定性法律依据及选择理由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本案当事人未经县经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毁坏林地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
其二,关于本案处罚的法律依据及选择理由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
本案决定裁量理由为(决定裁量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湘林法[2020]5号)第四部分第八条第二项第一目、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执行标准》的通知)(湘林法[2023]6号)。
本案法定情节: 无。
本案酌定情节: 无。
本案适用裁量权基准、规则情况: 《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湘林法[2020]5号)第四部分第八条第二项第一目:“擅自将其他林地改为非林地的,面积3亩以下的,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以下的罚款;面积3亩以上7亩以下的,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7亩以上10亩以下的,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执行标准》的通知)(湘林法[2023]6号)第二条“恢复植被”所需费用执行标准“参照湖南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如下: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
综上,本机关认为 邓**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湘林法[2020]5号)第四部分第八条第二项第一目、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执行标准》的通知)(湘林法[2023]6号)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决定:责令限期于2025年4月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零捌拾玖元整(¥:10089.00)。
本决定书中的罚款,限你(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化县支行 (账号: 943000010003068888 )缴纳。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安化县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直接向 桃江县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印章)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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