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溪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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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奎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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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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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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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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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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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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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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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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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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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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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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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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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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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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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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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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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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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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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安化县农业农村局委托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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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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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建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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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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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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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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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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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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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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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安化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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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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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校、村卫生室、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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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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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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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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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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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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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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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安化县卫健局委托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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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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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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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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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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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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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管理条例》 第6、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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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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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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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安化县交通运输局委托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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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事项清单公示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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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事项清单公示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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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要求:
1.事项名称
事项名称要与部门权责清单和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公示的部门服务事项名称保持一致,确保科学、严谨、规范。
2.执法类别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列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事项。
3.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填写全称,要与部门权责清单、机构编制文件相关内容保持一致。
4.承办机构
行政执法事项的具体承办机构或者科室,填写全称,要与部门权责清单、机构编制文件相关内容保持一致。
5.执法依据
执法依据要列明法律、法规、规章等全称,发布及最后一次修订文号及具体条款项。
6.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填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7.委托的执法事项
对以委托形式下放的事项,应保留在委托部门的执法事项清单中,执法主体栏列明委托的单位名称,在备注栏注明“委托××单位行使”。对于以受托形式承接的事项,列入受托部门的执法事项清单,并在备注栏注明“受××单位委托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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