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图标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平台 > 烟溪镇
索 引 号: 740642236/2022-1672490 责任部门:烟溪镇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2-10-27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烟溪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防治指挥部关于在镇区开展免费核酸检测的通告
作者:刘康     发布时间:2022-10-27     信息来源: 烟溪镇     浏览数:

YXTR—2022—00002


烟溪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防治指挥

关于在镇区开展免费核酸检测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工作部署,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定于2022年10月28日和30日在镇区开展二次免费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范围

烟溪镇镇区所有常住人口(陈家冲口至烟溪加油站)。

二、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及地点

1.采样时间:

10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3:00;

10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3:00。

2.采样地点:镇区共设置4个采样点,请辖区居民按社区通知到指定地点采样。

三、注意事项

1.全镇所有常态化免费便民核酸采样点采样对象为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绿码人员,且只提供混检服务。

2.集中隔离点人员、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住院患者、红码和黄码人员以及按规定需要单检人员,按原管控规定和渠道进行核酸检测(近7日从省外和邵阳、怀化、衡阳等地返烟人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按照规定的频次和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烟溪镇中心医院内设置的核酸采样点不作为区域免费核酸检测采样点,需要单检服务的居民可直接前往镇中心医院自费进行核酸检测。

3.请广大居民携带好本人身份证,提前准备好健康码、行程码,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依据社区通知的时间节点到指定采样点采样。

4.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人员不能进行核酸采样,须向所在社区(企业)报备,48小时后及时完成核酸检测;有发热、干咳等症状人员请提前报告给所在社区(企业),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5.请广大居民采样期间自觉扫场所码,全程正确佩戴好口罩,严格保持“1米线”安全距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自觉维护好秩序,不聚集、不交谈、不随地吐痰,采样完成后,按照指定路径尽快有序离开。

6.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信息发布,积极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对拒不参加、不听从指挥或干扰、阻碍核酸检测者,以及恶意发布不实图片、视频及不当言论者,将依法依规处理。

7.本轮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疾控部门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后续可通过“湖南居民健康卡”系统查询核酸检测结果,此结果与纸质版核酸检测报告具有同等效力。

8.请广大居民朋友务必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未按时参与的,健康码会出现弹框提醒。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逃避、不支持核酸检测采样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核酸检测,巩固全镇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烟溪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防治指挥部

20221027日

打印[打印] 收藏[收藏] 纠错[纠错] 关闭[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