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1.党政办公室。协助镇领导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委、人大、政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综合考核等工作。
办公地点:办公楼203、207室
2.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宣传、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统筹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办公地点:办公楼206、209室
3.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办)。
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推进工业经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科技等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交通工作;负责农业、水利、移民、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农业机械、畜牧兽医水产渔政、水利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办公楼101、103室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教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办公楼313室
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办公室)。负责自然资源(含林政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建设、城市(村镇)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
办公地点:办公楼307、309室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办公楼112、114、115室
7.财政所。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收;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监督,推行村级账务政府购买服务;负责农民负担监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土地流转工作。
办公地点:办公楼210、212、213室
8.纪委。负责全镇纪检监察工作。
9.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本辖区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国土、规划、生态环境、村镇建设与管理、水利、农业(含农机、畜牧水产、动物防疫)、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林业等方面的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
办公地点:办公楼111办公室
10.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协助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工作,具体负责承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民族宗教、侨务等方面公益服务性、技术性工作。
办公地点:办公楼313室
1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协助经济发展办公室的工作,具体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林业生产、开展林业技术服务、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办公地点:办公楼403、405、407、409室
12.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党务、政务、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工作;负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党务、政务、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工作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办公地点:办公楼113室
13.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民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
办公地点:办公楼1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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