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我镇实际,特编制《安化县平口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安化县平口镇人民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平口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本机关制发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包括:
1、平口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平口镇职能设置及内设机构信息;
2、平口镇人民政府制发的普发性非涉密文件;
3、平口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总结);
4、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安化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hua.gov.cn/)上公开。并采用报刊、电视报道、“全国重点镇平口”微信公众号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安化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平口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众可通过平口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使用方法:
1.栏目导引:点击某一类目,可显示该类目的所有信息;点击类目前的“+”号,可展开下一级类目列表。
2.信息搜索:设有正文、名称、文号、发文单位、主题词及年份等多种查询条件,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条件进行查询。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申请获取安化县平口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平口镇政务公开办提出申请,平口镇政务公开办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依法予以提供。
(一)受理机构
受理部门:平口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设平口镇党政办公室306。
办公地址:平口镇新兴路24号
联系电话:0737-7522362
邮箱:2390371704@QQ.com
邮政编码:413500
夏季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冬季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请填写《安化县平口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
(1)通过在线填表提出申请。申请人按照说明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在线提交即可。
(2)通过信函和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申请政府信息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政务公开办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办理及期限
镇政务公开办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镇政务公开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平口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参考式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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