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发〔2024〕19号
中共平口镇委员会
平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平口镇“四村联创”建设和美乡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贯彻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以及《关于印发〈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推动“四村联创”建设和美乡村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安农领〔2024〕1号)精神,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平口镇“四村联创”建设和美乡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政 委:瞿志勇 党委书记
组 长:王 勋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夏绪朋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 组 长:胡少波 党委副书记
姜雄兵 党委副书记(挂职)
黄勇平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王瑞云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夏志群 党委委员、副镇长
俞军剑 副镇长
邓 胜 副镇长
赵 超 副镇长
成员:覃 洁 党政办主任
夏 武 经济发展办主任
陈胤强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肖建光 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主任
刘永哲 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主任
张 勇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陈 曦 财政所所长
李 彪 党建办主任
张国红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彭 阳 派出所所长
苏鹏飞 司法所所长
刘 平 交管所所长
刘双龙 市监所所长
王 欢 广播电视站站长
张花群 中心学校校长
肖志超 中心医院负责人
各村(社区)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胤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联合镇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政法部门、乡村振兴部门等相关职能部成立专班,按照考核细则(详见附件1)开展指导、申报、初审、验收、评定,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安农领(2024)4号文件精神,具体分工:文明乡村由宣传部门负责、富裕乡村由党建部门负责、宜居乡村由经济发展办负责、和谐乡村由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负责。
中共平口镇委员会
平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5日
平口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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