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城南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04年,是直属县人民政府管理的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是安化县委、县政府为实现“再造一个新县城”的战略目标而启动的全县最大城镇建设开发项目,规划区面积4.08平方公里,其中城建区面积2.14平方公里。南区管委规划坚持“新思路、高起点、大手笔”的总体要求,本着“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以安化丰富山水生态资源为依托,着力于把南区建设成一座既保留山区城市特色,又充分体现时代风格和安化人文特色的“山水生态茶城”。2021年,根据省、市关于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的工作要求,县城南区已进行机构调整,现更名为安化县城南区事务中心,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县城南区建设规划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和环境优化工作。
(二)负责组织县城南区城镇规划区的征地拆迁与安置工作。
(三)负责县城南区的有关社会事务工作。
(四)承担湖南安化经开区党工委、管委委托授权的相关村(社区)管理职责。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城南区事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协助中心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中心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综合考核等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指导辖区内党建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职称评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老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三)社会工作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负责协调推进工业经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卫生与健康工作;负责交通公路、农业、水利、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农民负担监督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四)规划建设办公室(挂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牌子)。负责移民安置区建设,负责各项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建设区域内杆线移迁工作;加强违章建筑的管理,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各种违建行为的发生;负责自然资源(含林政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城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负责辖区内土地和矿产资源动态监测,承办土地登记、发证初查初审工作;受理辖区内建设用地的征用、划拨、出让申请审批前期工作的审查等工作。
(五)财政所。负责财政预算编制、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税费征收,负责南区征地拆迁安置资金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推行村级财务政府购买服务。
(六)征地拆迁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任务;负责重点项目环境优化、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拆迁户基地安置分配工作;负责征地拆迁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做好征地拆迁移民的思想工作。
(七)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县城南区事务中心所属事业机构:
(一)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站。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协助县直有关部门和东坪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国土、规划、生态环境、村镇建设与管理、水利、农业(含农机、畜牧水产、动物防疫)、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林业等方面的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
(二)城镇建设服务站。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承办市政规划、建设、监督等方面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承办土地登记、发证初查初审工作,协助安置房不动产确权颁证工作;受理项目建设用地的征用、划拨、出让申请审批前期工作的审查等工作。
(三)社会事务综合服务站(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承办乡村振兴、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民族宗教、侨务等方面的公益服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
(四)党群和政务服务站。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党务、政务、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党务、政务、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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