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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5803364X/2022-1557433 责任部门:安化县城南区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2-04-15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实施飞机喷药防治松毛虫作业的通告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4-15     信息来源: 安化县城南区事务中心     浏览数:

AHDR-2022-38001

 

城南事务20221

 

安化县城南区事务中心

关于实施飞机喷药防治松毛虫作业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我越冬代松毛虫防治工作,维护林区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财产安全,决定对我松毛虫虫害发生危害严重的区域实施直升机、无人机喷药防治作业(以下简称飞防)。为保障广大居民在飞防作业期间生产、生活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飞防时间: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30日。

二、飞防区域:发生了松毛虫虫害的各村、社区辖区内(城南社区、玉溪村、中砥社区)

三、飞防期间,请广大群众不要惊慌,作业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范围,不会对地面造成任何安全威胁。

四、飞行期间,严禁在飞防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向空中升放气球、风筝、航模等低空飞行器、悬浮物,严禁向飞机投掷石块等危险物品;严禁从事爆破作业;严禁在飞防作业区及周边区域架设高压电线杆、铁塔等20米以上高大建筑物,以确保飞机飞行安全。

五、飞机用药系符合国家无公害标准的阿维菌素·BT生物制剂,对人畜无害,对环境无污染,飞防区域的群众不必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但对虾、蟹等甲壳动物和蚕、蜂等有不良影响,请相关养殖户提前向当地政府报告情况,采取防范措施。养蜂户必须在飞防作业前撤出飞防作业区,飞防作业后15天方可搬回,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六、禁止其他一切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活动。

七、凡违反本告规定,影响甚至危害飞机正常作业安全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化县城南区事务中心 

202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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