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文旅广体发〔2025〕11号
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关于申报安化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项目保护单位:
为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和《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规定,县文旅广体局决定组织开展我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在安化县定居的公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安化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见附件1)内任意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1.熟练掌握并承续该非遗代表性项目10年以上,在一定领域或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2.师承脉络清晰,在该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中具有代表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3.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经所在乡镇(单位或社区)认可的从艺人员。
4.获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以后将继续从事该项目的传承工作,如发现1年不履行传承义务的,取消逐级申报资格;2年不履行传承义务的,将直接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二、申报范围
1.该非遗代表性项目无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
2.该非遗代表性项目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项目;
3.该非遗代表性项目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年龄超过70岁的项目;
4.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人员,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暂不推荐申报。
三、申报名额
前八批非遗代表性项目中无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或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项目,每一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2人;已有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不超过1人。因传承工作需要的集体传承、大众传承项目,确需增加申报名额的,须另外陈述理由,经审查同意后可酌情增加申报数量。
四、申报认定程序
1.申报。遵循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人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材料,经所在乡镇和项目保护单位推荐,报送至安化县文化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审核。安化县文化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根据相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考察调研,遴选出符合条件的传承人申报名单。
3.评审。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安化县文化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邀请有关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4.公示。由县文旅广体局对通过专家评审的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候选人名单在政府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5.认定。根据评审小组评定的名单和公示结果,审定我县第五批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提交县文旅广体局党组研究通过后,向社会公布并颁发证书。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表: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个人成就、相关照片、申请及授权书、承诺书、项目保护单位意见、当地人民政府意见等等(见附件2)。相关荣誉称号及个人成就的证书复印件附在申报表后作附件。
2.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应突出申报者的精湛技艺、代表性和影响力、授徒传艺和掌握核心技能艺能情况,确保真实准确。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3.评审结束后,相关申报材料用于存档和宣传。
六、工作要求
1.请各乡镇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本区域第五批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推荐工作。
2.各地意向申报人员请于2025年7月2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1份及纸质版一式5份,报送至安化县文化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联系人:童胜青,联系电话:13549751702,电子邮箱:40414397@qq.com。
3.凡不符合申报条件及范围、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1.安化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安化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
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5年4月14日
附件1
安化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项目 编号 |
项目保护单位 |
|
1 |
梅山剪纸 |
传统美术 |
Ⅶ—1 |
湖南省梅山剪纸文化 责任有限公司 |
|
2 |
千两茶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Ⅷ—1 |
安化县文化馆 |
|
3 |
梅王传说 |
民间文学 |
Ⅰ—1 |
安化县文化馆 |
|
4 |
安化天尖茶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Ⅷ—2 |
湖南白沙溪茶厂股份 有限公司 |
|
5 |
安化花砖茶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Ⅷ—3 |
安化县百年茂记茶行 |
|
6 |
安化黑砖茶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Ⅷ—6 |
安化县晋丰厚茶行有限公司 |
|
7 |
安化松针茶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Ⅷ—8 |
湖南省褒家冲茶场有限公司 |
|
8 |
四保贡茶传统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Ⅷ—21 |
安化县仙山茶叶开发有限公司 |
|
9 |
安化黄精九制传统技艺 |
传统医药 |
Ⅸ—1 |
安化县中医药健康产业协会 |
|
10 |
蚩尤传说 |
民间文学 |
Ⅰ—1 |
安化县文化馆 |
|
11 |
张五郎传说 |
民间文学 |
Ⅰ—3 |
安化县文化馆 |
|
12 |
唱孝歌 |
民间文学 |
Ⅰ—4 |
安化县文化馆 |
|
13 |
清塘山歌 |
传统音乐 |
Ⅱ—1 |
安化县文化馆 |
|
14 |
江南傩戏 |
传统戏剧 |
Ⅳ—1 |
安化县文化馆 |
|
15 |
清塘木偶戏 |
传统戏剧 |
Ⅳ—2 |
安化县清塘铺镇杉木村村民委员会 |
|
16 |
芙蓉山大戏 |
传统戏剧 |
Ⅳ—3 |
安化县文化馆 |
|
17 |
安化阳戏 |
传统戏剧 |
Ⅳ—4 |
安化县平口文化馆 |
|
18 |
六步溪山歌 |
曲艺 |
Ⅴ—1 |
安化县文化馆 |
|
19 |
梅山佛音拳 |
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 |
Ⅵ—1 |
安化县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
|
20 |
梅山雕刻技艺 |
传统美术 |
Ⅶ—2 |
安化县章化根雕加工场 |
|
21 |
丫山剪纸 |
传统美术 |
Ⅶ—3 |
安化县文化馆 |
|
22 |
梅山石刻 |
传统美术 |
Ⅶ—5 |
安化县宏伟石材雕刻厂 |
|
23 |
梅山冰碛岩石雕技艺 |
传统美术 |
Ⅶ—6 |
湖南王超雕塑艺术有限公司 |
|
24 |
梅城擂茶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Ⅷ—5 |
安化县梅城文化馆 |
|
25 |
安化工夫红茶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Ⅷ—7 |
湖南烟溪天茶茶业有限公司 |
|
26 |
谭记发饼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Ⅷ—9 |
安化县大福镇谭记发饼作坊 |
|
27 |
安化功夫红茶制作技艺(扩展项目) |
传统技艺 |
Ⅷ—10 |
安化县卧龙源茶业有限责任公司 |
|
28 |
羊角塘黑腌菜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Ⅷ—11 |
安化县羊角塘镇政府 |
|
29 |
大福传统米豆腐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Ⅷ—12 |
安化县大福镇敬宜米豆腐店 |
|
30 |
梅山王酒制作技艺 |
民俗 |
Ⅹ—1 |
安化县大福镇郭记米酒厂 |
|
31 |
安化神龛民俗 |
民俗 |
Ⅹ—2 |
安化县文化馆 |
|
32 |
高城马帮习俗 |
民俗 |
Ⅹ—3 |
安化县江南镇政府文化体育站 |
|
33 |
安化游傩狮灯会 |
民俗 |
Ⅹ—4 |
安化县滔溪镇长乐社区居民委员会 |
|
34 |
梅山祭祀三星 |
民俗 |
Ⅹ—5 |
安化县文化馆 |
|
35 |
大福中秋烧宝塔习俗 |
民俗 |
Ⅹ—6 |
大福文化站 |
|
36 |
梅王宴习俗 |
民俗 |
Ⅹ—7 |
安化县梅山文化研究会 |
|
37 |
梅山马灯故事 |
民俗 |
Ⅹ—1 |
清塘铺镇沙坪村村委 |
|
38 |
陶澍传说 |
民间文学 |
Ⅰ—5 |
安化县陶澍学术研究会 |
|
39 |
梅山排帮号子 |
传统音乐 |
Ⅱ—2 |
安化县麻溪排帮有限公司 |
|
40 |
硚黄锣鼓 |
传统音乐 |
Ⅱ—3 |
安化县民族管弦乐学会 |
|
41 |
霸王鞭舞 |
传统舞蹈 |
Ⅲ—1 |
大福文化体育站 |
|
42 |
三星一堂 |
曲艺 |
Ⅴ—2 |
董木溪村沙里湾锣鼓狮龙协会 |
|
43 |
梅山冰碛岩艺术 |
传统美术 |
Ⅶ—4 |
湖南秋忆浓冰碛岩工艺材用品开发有限公司 |
|
44 |
髹漆工艺 |
传统美术 |
Ⅶ—7 |
安化县收藏协会 |
|
45 |
安化黑毛茶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Ⅷ—4 |
湖南省高马二溪茶业有限公司 |
|
46 |
安化金花散茶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Ⅷ—13 |
安化县晋丰厚茶行有限公司 |
|
47 |
安化烟薰茶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Ⅷ—14 |
湖南川岩江茶业有限责任公司 |
|
48 |
安化麻竹工艺 |
传统技艺 |
Ⅷ—15 |
安化县梅山文化研究会 |
|
49 |
红碎茶传统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Ⅷ—16 |
湖南省褒家冲茶场有限公司 |
|
50 |
梅山古法皮纸 |
传统技艺 |
Ⅷ—17 |
江南文化站 |
|
51 |
梅山砂瓦罐 |
传统技艺 |
Ⅷ—18 |
安化县清塘铺镇洞天村村民委员会 |
|
52 |
梅山水碾造纸 |
传统技艺 |
Ⅷ—19 |
清塘铺镇文化站 |
|
53 |
梅山土漆嵌丝 |
传统技艺 |
Ⅷ—20 |
湖南王超雕塑艺术有限公司 |
|
54 |
千秋龙芽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Ⅷ—23 |
湖南省千秋界茶业有限公司 |
|
55 |
一仓两藏黑茶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Ⅷ—24 |
中茶湖南安化第一茶厂有限公司 |
|
56 |
梅山锔瓷 |
传统技艺 |
Ⅷ—25 |
安化县收藏协会 |
|
57 |
大福柴香盐干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Ⅷ—26 |
湖南沂溪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
58 |
安化多花黄精丸古法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Ⅷ—27 |
湖南银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59 |
安化腊肉传统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Ⅷ—28 |
湖南省苦山村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
60 |
黑茶制作技艺(渠江薄片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Ⅷ—29 |
安化县茶业协会 |
|
61 |
梅山古建筑营造技艺(风雨廊桥营造技艺 ) |
传统技艺 |
Ⅷ—30 |
安化梅山人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62 |
黑茶制作技艺(桑香茯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Ⅷ—31 |
安化县云天阁茶业有限公司 |
|
63 |
安化黑茶茶艺 |
民俗 |
Ⅹ—8 |
安化县茶业协会 |
|
64 |
安化儒礼 |
民俗 |
Ⅹ—9 |
安化县儒家学研究会 |
|
65 |
梅山十八碗 |
民俗 |
Ⅹ—10 |
梅山十八碗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
|
66 |
大福虾舞 |
民俗 |
Ⅹ—11 |
安化县大福镇文化体育站 |
|
67 |
梅山傩王茶习俗 |
民俗 |
Ⅹ—12 |
湖南省芈山文化有限公司 |
|
68 |
沂溪上游关公信仰习俗 |
民俗 |
Ⅹ—13 |
安化县大福镇官仓村村民委员会 |
附件2
安化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
项目类别: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人姓名:
所在单位/主要开展传承活动地区:
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印制
二○二五年 月 日
注意事项及填表说明
一、注意事项
(一)封面中“项目类别”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按已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类别、编号及名称正确填写。项目类别分别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二)表格除签字外,一律用电脑填写,内容应准确、完整、真实。签字、盖章不得复印、打印。
二、填表说明
(一)“姓名”及“出生年月”均与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姓名如与县级代表性传承人公布文件中不一致,请于身份证姓名后用括号标注,如加克·多尔吉(加·道尔吉)。
(二)“个人简历”中,简要填写申报人的工作、学习及与该项目有关的学艺、实践经历。
(三)“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中,以文本形式填写包括申请人在内的至少三代传承脉络。建议格式为第一代:张三、李四、王五、赵六;第二代:张小三(师傅张三)、张小四(师傅张三)、李小四(师傅李四)、王小五(师傅王五)、赵小六(师傅赵六);第三代:以此类推,填写至申报人本人及现有弟子。
|
姓 名 |
|
性 别 |
|
2寸彩照 |
|
|||||||||||||||||
|
民 族 |
|
出生年月 |
|
|
||||||||||||||||||
|
身份证号码 |
|
职务/职称 |
|
|
||||||||||||||||||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
||||||||||||||||||
|
从艺起始年 |
|
该项目被认定为县级代表性项目的时间(具体到年月) |
|
|
||||||||||||||||||
|
个 人 简 历 |
简要填写申报人的工作、学习及与该项目有关的学艺、实践经历,以及个人技艺特征及社会影响、成就。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
|
||||||||||||||||||||
|
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 |
代别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传承 方式 |
学艺 时间 |
家庭 住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为该项目保护所做的其他贡献(包括展演、宣传、调查研究及持有有关实物、资料等)及所获奖励(荣誉称号) |
|
|||||||||||||||||||||
|
照 片 一 |
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
|||||||||||||||||||||
|
照 片 二 |
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
|||||||||||||||||||||
|
照 片 三 |
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
|||||||||||||||||||||
|
照 片 四 |
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
|||||||||||||||||||||
|
照 片 五 |
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
|||||||||||||||||||||
|
照 片 六 |
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
|||||||||||||||||||||
|
照 片 七 |
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
|||||||||||||||||||||
|
照 片 八 |
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
|||||||||||||||||||||
|
照 片 九 |
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
|||||||||||||||||||||
|
照 片 十 |
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
|||||||||||||||||||||
|
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
|||||||||||||||||||||
|
本人申请及授权书 |
本人申请作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本人将积极履行持有非遗项目的传承义务,并同意安化县文旅广体局无偿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推广。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
被推荐传承人承诺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本人承诺如下: (一)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二)妥善保存相关的实物、资料; (三)配合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调查、研究与公益性宣传; (四) 自觉接受文化主管部门对传承人的统一管理。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
项目保护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当地人民政府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县级专家委员会名单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专 业 |
单 位 |
联系 电话 |
签 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县 级 专 家 委 员 会 评 议 意 见 |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
县级文化行政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办公室 2025年4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