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DR-2024-00003
安政发〔2024〕3号
安化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化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局办、直属机构,各垂直管理单位:
《安化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化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
安化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统筹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我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三高四新”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和《益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以“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为指引,着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切实打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全链条,有效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为推进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建设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不断提升。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保持稳定增长,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件以上。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新增地理标志商标(产品)1件以上,商标有效注册量达到13000件以上,马德里商标实现新增长。《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得到有效推广,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新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5家以上。
(二)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成效明显。力争试点期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度达4000万元以上,切实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题。推进知识产权成果转移转化,专利开放许可累计达到300次。引导企业积极申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争创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家以上;地理标志商标(产品)运用进一步推广,专用标志使用率达90%以上,使用企业达到200家以上。
(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逐步加大。加强行政、司法保护衔接,完善执法协调机制及维权援助机制,积极开展部门联动执法和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假冒专利、假冒商标等行为,依法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专利商标申请行为精准管理,持续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与恶意商标注册等非法行为。
(四)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扶持激励政策不断优化提升,专项经费投入占比逐年增加,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合理。
(五)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积极引进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导和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省市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有效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力度,试点期间开展培训5次以上,各级各类知识产权教育培训达1000人次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创造管理
1.促进关键领域专利创造。聚焦茶业、旅游、生物医药、新能源、矿产建材和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加大科研经费投入,组织实施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着力解决“卡脖子”难题,产出更多具有世界领先技术的原创性、基础性专利。加强关键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布局,以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能够支撑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牵头单位:县科工局,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安化经开区、县城南区事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知识产权相关行业组织自律。坚持正面引导,注重对优质服务机构的宣传,提升服务机构服务水平。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规范,坚决制止商标恶意注册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黑代理”恶意诉讼等违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力争高新技术企业突破8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400家,新增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以上。支持企业参加国省创新创业大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加强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提升企业自我保护意识。引导重点行业内的重点企业开展专利预警分析、导航或微导航工作,促进重点企业技术升级。支持企业申报专利奖与知识产权项目。(牵头单位:县科工局,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安化经开区、县城南区事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快转化运用
1.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加强政银企沟通合作,推动专利商标混合质押,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激励机制,引导资本投入实体经济,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为企业持续创新发展提供动力。(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安化县支行)
2.加大地理标志品牌建设力度。将地理标志产品(商标)作为推进品牌化、市场化的重要载体,围绕特色农产品大力培育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推动实施“商标富农、地理标志兴农、专利技术强农”战略。做大做强“安化黑茶”“安化黄精”“安化腊肉”等“安字号”特色品牌,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扩大“安化柑橘”品牌影响力,力争“安化小籽花生”成功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积极开展安化黑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大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及品质特色监测和监控力度,加强地理标志标识的规范使用印制,加快地理标志产业基地建设,加速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使我县知识产权特色鲜明、优势突显。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打造企业品牌,支持粮食、蔬菜、中药材、水产、茶叶、休闲食品等产品加工行业开展强强联合和品牌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茶旅中心、县中医药健康产业中心、县畜牧水产中心、安化经开区、县城南区事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3.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深入推进园区、企业试点示范建设,积极推动企业等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工作,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推进知识产权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专利开放许可。积极组织申报一批试点示范单位,切实推动我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建设工作开展。(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安化经开区)
(三)加大保护力度
1.构建协同保护格局。以安化黑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为抓手,围绕重点创新领域、侵权高发地,组织多部门开展协作和联动执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市场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电商平台、展会、进出口等特殊领域及驰名商标、地理标志、高价值专利等重点对象的保护力度。加强行政、司法保护衔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公安与检察部门工作协同力度,从挖掘培育、品牌宣传、服务提升、加强保护等方面,多措并举实现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和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商务局、县茶旅中心、县中医药健康产业中心、县畜牧水产中心)
2.规范专用标志使用和监管。进一步规范“安化黑茶”“安化黄精”“安化腊肉”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严格执行地方标准,明确使用要求和标注方式,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品牌形象,统一包装标识,同时保留企业个性化和特色元素,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落实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督促企业明确专人管理专用标志的申请、印制、领用和记录。(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茶旅中心、县中医药健康产业中心、县畜牧水产中心、县茶业协会、县中药材产业协会)
3.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结合“知识产权宣传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知识产权进校园、进企业、进园区等活动,开展《专利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在新闻媒体内开设知识产权专栏,加大知识产权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安化经开区、县城南区事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提升服务水平
1.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拓展服务范围,推动知识产权代理向知识产权托管、战略制定、咨询服务等多元化、高端化服务方向发展,为全县重大项目决策、知识产权战略、行业发展规划、产业联盟构建、集群品牌发展等提供咨询服务。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刘仲华院士工作站引领作用,加强与湖南农业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不断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积极引导企业申报创建各级科普基地、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平台。坚持质量强县和知识产权强县战略,高标准推进湖南省安化黑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重点支持安化黑茶产业集群及工业互联网项目建设,努力打造国家级特色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茶旅中心、安化经开区)
2.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坚定不移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积极引进培育紧缺型、关键性人才,产业领军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将知识产权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和管理素养,不断提升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水平和能力。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实务型人才培养,开展企业高管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培训,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实务技能。持续推进我县专家工作服务站试点和乡村人才服务站建设,依托安化黑茶学校培育一批支撑“茶旅文体康”融合发展的专业人才,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保障。(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市监局、县教育局、县科工局、县科协)
3.加大政策扶持激励力度。充分运用好省、市、县资金奖励政策,通过资助与奖励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与主动性,推动我县知识产权工作全链条发展,确保试点期内知识产权各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市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县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建设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和实施,加大对全县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指引和统筹推进力度,强化部门协同、上下协作,切实形成有效工作合力。
(二)强化经费保障。将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并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和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项目实施。同时,以扶持、引导企业为重点,促进科技成果产权化和知识产权产业化。
(三)强化考核督查。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县绩效考核评估管理,并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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