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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6494275/2023-1853074 责任部门:安化县文旅广体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3-06-16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安文旅广体发〔2023〕11号 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关于印发《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  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16     信息来源: 县文旅广体局     浏览数:

安文旅广202311

 

 

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关于印发《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  

 

各机关股室、二级机构,各文旅行业经营单位:

    根据省、市、县安委关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现特印发《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3年6月16日

 

     

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按照省、市县安委关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县文旅广体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文旅行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要突出高层建筑、居民自建房、城镇燃气、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场所,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非法违规行为、设施设备故障等重大事故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聚焦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尤其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法定职责落实。

一、强化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严格监管执法。

1.严格遵守排查整治标准。6月份认真组织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学习1次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大事故隐患评判标准汇编见附件2)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类型;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要结合实际首先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同时可按照“一法一条例一手册”的要求先行确定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认定条件。

2.积极借助专家力量开展指导服务。聘请行业领域专家每季度组织1次“排雷行动”并形成清单,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针对性指导服务,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

3.着力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6月底前面向行业领域一线监管执法人员组织开展至少1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加强专项行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事项等业务知识的教育,强化责任心,提高专业素养。

4.聚焦重点加强监管执法。围绕“一法一条例”规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从重处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屡罚未改的,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监管部门根据监管执法情况每月开展1次约谈曝光,每月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府或部门机关门户网站、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

5.加强调度检查通报。加强对辖区和行业领域相关单位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调度、研判、指导与督促,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每月调度分析通报,加强业务帮扶,精准督导整治。县安委办分季度拍摄专题警示片,曝光典型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不整改或久拖不决的,分行业领域依法挂牌督办,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二、加强统筹结合。

负有监管职能的各股室、二级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要把本专项行动与全县“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结合起来,明确具体责任人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确保工作实效。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股室及二级机构在行动期间要力量下沉,切实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行动期间,凡属企业自主检查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一般不予以行政处罚:凡属地方主动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上级主管部门一般不予挂牌督办等:凡是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一律依法从重行政处罚;凡是上级督导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重大事故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媒体曝光;凡因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实施责任倒查,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直至予以“一票否决”。

四、强化信息报送。

股室、二级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数据报送工作,及时

汇总监管行业经营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填写上报调度表,坚决杜绝零数据、零处罚、零成果等现象。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于 2023年625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局法制安全股,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 2023年8月8日、2023年12月8日前报送局法制安全股。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见附件:1。联系人刘碧良 联系电话13469416467;邮箱:545547045@qq.com

附件:1.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2.重大事故隐患评判标准汇编

重大事故隐患评判标准汇编(2020.4.22 定印版)(1)(1).pdf

 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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