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安化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08 11:59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化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化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政办函〔202158号)的工作要求,结合2021年安化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anhua.gov.cn/index.htm)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化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联系(地址:安化县东坪镇柳潭路67市民之家政务服务大厅B2,邮编:413500,电话0737-7223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安化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由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明确专人作为县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平台管理员,负责日常政务信息公开

   (二)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我局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管理体制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1、坚决贯彻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2、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先由申报股(室)负责人把关,政策法规股、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严格把关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3、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规定内最短时间内予以公开。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展政务公开渠道。2021年,我局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涉农补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依法及时地进行了公开。今年,我局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作用,切实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加公开数量,使我局各项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

+35

71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8

0

12

行政强制

39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2529.02万元

依据 《安化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要求,截至202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70条。其中政府网公示60条(法规文件2条、财政信息24条、人事信息3条、规划计划25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行法执法公示2条、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1条);益阳市基层政务公开服务平台公示涉农补贴信息16条;互联网+监督平台公示行政检查341条、行政处罚12条;益阳市一窗受理综合办公系统平台公示办件数1233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公示134条;在各级党报党刊、网站上发表我县农业相关报道85篇,其中在市级以上27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仍然存在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进一步丰富;二是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二、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群众高度关注的涉农补贴领域公示力度,依法准确及时地公开。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