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1-27 09:53 信息来源: 安化县人民政府 浏览数:
安政发〔2022〕1号 安化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局办、直属机构,各垂直管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放管服”改革,强化权责运行制约监督,县人民政府已对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调整,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权责清单 经调整,县政府工作部门保留行政权责事项共计6120项,其中:行政许可303项、行政处罚3966项、行政强制238项、行政征收79项、行政给付67项、行政确认95项、行政奖励68项、行政检查521项、行政裁决11项和其他行政权责351项,公共服务类421项。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权力,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保留的行政权责事项要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缩短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 二、强化权责运行监督 各部门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行政权责运行的监督。要按照规范、高效、公开、便民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相关部门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纠正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 三、实行动态调整管理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部门职责调整和政府职能转变等变化情况,对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县级行政权责清单的调整,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由县级行政权责行使部门提出,经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安化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5日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政务公开股
|